□本报记者 郭书武
骑车出行,佩戴头盔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安全措施。但总有人意识不到,或者抱着侥幸心理不佩戴头盔。近日,我市各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联合企业统一发放头盔,对未佩戴头盔者进行“四选一”处罚后再赠送头盔,以此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统一发放头盔
“没想到企业这样关心我们的出行安全,不但统一配发了安全头盔,还邀请交警对我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今后骑车出行更要戴好安全头盔了!”说这番话的,是豫北靖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工艺设计员小常。
11月2日上午8时,在位于市区西郊的豫北靖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前的空地上,面带喜悦的企业员工整齐列队,一个简短而庄重的安全头盔发放仪式,在热烈的掌声中正式开启。
当小常和同事从公司领导、交警代表手中接过一顶顶崭新的安全头盔时,每个人的脸上都绽放出甜甜的笑容,并从心底感谢企业送上的暖心福利。
豫北靖道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隶属于中航工业新航豫北公司,是一家生产汽车零部件的国有企业。我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大队主动与该公司联系,利用警企党组织共建的良好资源,大力推动员工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公司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为公司200余名员工统一配发安全头盔。
在发放仪式上,民警面对面授课,用发生在身边的两起正反典型案例,揭示了不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危害和后果,号召企业员工从自身做起,增强遵章守法意识,呵护生命,从“头”开始。
别样手段的处罚
据悉,为了落实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部署,积极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高电动车驾乘者的头盔佩戴率,近期以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和各大队派出警力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农村、工地、广场等,通过赠送安全头盔、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交通参与者深入宣传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意义。截至目前,已先后面对面宣传教育16万余人次。
即使相关部门工作做得再到位,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不佩戴头盔。遇到这样的人怎么处理呢?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不按照规定佩戴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者开展重点治理。执勤民警对违反者进行“四选一”处罚:一是接受由执勤民警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即受领罚单;二是在现场以志愿者的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5分钟;三是现场手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写出体会认识;四是按照交警提供的提纲,编发到个人微信朋友圈,集赞20个以上。其中后三项均需要违反者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进一步突出对违法人的警示教育和人性化执法,先后采取“处罚教育+赠送安全头盔”的方式,向受教育的重点违法对象发放安全头盔680多顶,签订文明出行守约书和承诺书3.8万余份。
佩戴头盔蔚然成风
为了推进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城区道路电动车驾乘者的头盔佩戴率,在市创文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日前,全市佩戴安全头盔常态化管理工作全面铺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市四大班子机关为重点,严把大门出入口,对不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形成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
市直各单位和社会企业也纷纷制定具体措施,在单位和系统内部加强管理,把加强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纳入重点工作来抓。
交警部门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警校联动,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向接送孩子的家长积极发出倡议。同时,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目前,不仅校园门口佩戴安全头盔接送孩子蔚然成风,家长的文明出行意识和遵章率也显著提高。
安全出行,佩戴头盔,从“头”开始,今天,你做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