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
    

迁坟公告

根据我市电波科技城、市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建设需要,以下征收土地范围内坟墓须在规定限期内及时迁移。

一、迁移范围:新中大道以东,前进路以北,新四街以西,北环路以南。

二、迁移地点:各墓主自行选址迁移,新迁移墓址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不影响后期建设,不重复搬迁。

三、迁移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止。请上述规划征地范围内的坟主亲属尽快到当地村委会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并严禁私扎新坟。

联系人:丰乐里村“两委”负责人。

特此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