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红旗区法院在执行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策略,既为助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也充分地发挥了司法在服务经济方面的引领规范作用,彰显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某银行与新乡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红旗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新乡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偿还某银行贷款139.99万元,利息8740.98元,罚息68512.5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晓斐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新乡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名下账户进行了查控、冻结。被执行人新乡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在进行业务往来时发现自己的账户被冻结,这才慌忙来到法院。原来,因为疫情原因,被执行企业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了,企业负责人多方联系老客户寻找订单,终于拉到一张订单,但首笔定金2万余元刚刚打进账户,便被法院冻结了。
如果将该笔定金进行扣划,被执行企业便没有采购原材料的资金,还将面临赔偿违约金的后果,在疫情已经停工半年的情况下企业的经营更是雪上加霜,甚至可能倒闭。
考虑到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暂对被执行企业名下的账户进行解冻,给企业以喘息之机,被执行企业也现场列出还款计划,承诺按期还款。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双方达成和解。 (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