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牧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某、任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牧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9年4月,被告人朱某某与被害人张某、马某在牧野区某饭馆前协商之前被打赔偿事宜。交谈过程中,双方未达成协议,情绪逐渐开始激动,言辞激烈,甚至上手推搡对方,一场协商事宜演变成打架斗殴事件。双方殴打过程中,被告人朱某某、任某某将被害人张某、马某打伤。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张某、马某所受损伤均属轻伤二级。
经审理,被告人朱某某、任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两名被害人17万元。
原本,当事人双方本是准备协商解决问题的,却因情绪激动反而产生了更大的问题。打架之后,行为人不仅需要付出经济赔偿,还可能面临失去人身自由的代价,成本太大,得不偿失,凡事还需三思而后行。 (周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