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辉县市法院孟庄法庭的任贵丽法官耐心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最后和平分手。
原告原某某,女,山西人,现居住于商丘。被告郎某某,男,辉县市某村人。双方通过媒人介绍认识,2017年5月,原告带着儿子嫁给了被告。原告称婚后两人经常吵架,导致感情不和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今年5月,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希望离婚,儿子仍归自己抚养。被告在答辩状中认为双方的感情没有彻底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不希望离婚;如果法院判许离婚,同意儿子归女方抚养,但要求女方将存在她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10万元(其中包括彩礼、婚前允诺买车的费用)返还。任贵丽法官考虑到原某某一人带着儿子在商丘生活,平日本就诸多不便,要是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会给女方带来困难。所以,任贵丽对双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进行调解,希望将案件调解到底。
6月5日,在任贵丽法官的努力下,原某某和郎某某到法院进行调解。最终,男方同意离婚,女方也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10万元归男方所有,并且已于6月5日履行完毕,儿子归女方抚养。 (任贵丽裴靖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