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延津县检察院第十次被表彰为“人大代表评议优秀单位”。
该院以司法体制和内设机构改革为动力,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充分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努力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延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5人,起诉28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批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15人,起诉14人;稳妥处理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27人,起诉36人;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案14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河道垃圾近千吨。(席志峰耿书清申宴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