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9日,红旗区法院执行局对一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名下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
这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红旗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告普某、张某某夫妇在2019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全部偿还欠款80万元及利息,2020年4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张晓萍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夫妇开展工作,但两被执行人表示当前两人没有工作,实在无力偿还债务,同意将自己名下房屋拍卖用以还钱。但经过调查发现,原来两被执行人另有债务纠纷,该房屋已经被其他债权人占据,目前正在诉讼阶段。为此,张晓萍两次带队去往涉案房屋处,对占据房屋的案外人进行释法,劝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尽快搬离该房屋。但案外人一口咬定除非被执行人还钱,否则决不搬出。随后,执行法官在房屋门口张贴公告,要求案外人限期搬离,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腾房。
到了限定期限,案外人仍未搬出涉案房屋。法院决定强制腾房。考虑到当前疫情形势仍不能麻痹大意,执行局召开专门会议,制订详细的腾房方案,做好各项疫情防护措施。6月9日一早,红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沈志勇、副局长武军霞、副局长彭晓明与张晓萍共同带队,依法对该房屋实施强制腾清。为保证这次强制执行行为全程公开、公正、透明,特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和物业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见证执行,新乡市红旗公证处对本次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公证。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严格按照行动预案设置外围警戒,待案外人开门后,有序进入房屋,请占据房屋的案外人搬离。行动持续到11时30分,历经3小时成功腾空房屋。
(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