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海玲)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将对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新乡平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截至目前,7个市委巡察组全部进驻上述单位并召开动员会。
本轮巡察从5月25日开始,到7月15日结束。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突出查找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方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审计整改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同时,将对被巡察党组织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开通值班电话、联系信箱,并在被巡察单位显著位置设立征求意见箱,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巡察结束后,上述反映问题渠道自动关闭。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或被巡察单位处理。根据有关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