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红旗区法院执行局长沈志勇与执行法官王晓斐通过调解,使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也使得处在两难之中无辜的案外人——某幼儿园得以继续办学,200多个孩子及其背后的数百名家长也松了一口气,不用再操心给孩子转学的问题。
事情还得从2016年5月说起。当时,某公司与张某签订了“场地租用协议”,约定将某公司位于某院内部分场地租赁给张某使用。协议签订后,张某超出约定的楼间距建起一道与房屋平行的围墙,并在其楼房西侧与某公司仓库墙体夹道处建了一个铁架楼梯。在未经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原属于某公司的房屋拆除重建,并将该场地转租于某幼儿园。该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红旗区法院与市中级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解除某公司与张某于2016年5月签订的“场地租用协议”,并判令张某在判决生效起30日内将双方房屋夹道处的楼梯、房屋南侧新建的围墙和主楼东侧的砖混房拆除。
因张某未能按时履行法律义务,某公司向红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案件涉及案外人某幼儿园及园内200多个孩子的正常教学,执行法官王晓斐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执行案件。但双方当事人一见面便互相指责,针锋相对,使得调解无法进行。无奈之下,王晓裴只得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在王晓裴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张某在2019年9月底自行将围墙、楼梯和砖混房屋拆除。然而协议到期后,被执行人张某却再次失信。
红旗区法院经研究决定,在2020年2月幼儿园开学之前对该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因疫情严重,只得暂时延期。随着疫情形势缓和,经过局务会研究,4月15日,法院再次作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张某在2020年4月20日前履行法律义务,若张某再不履行,法院将于4月22日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虽然可以顺利结案,但围墙、楼梯和房屋拆除后,涉案幼儿园将面临不符合办园条件的问题,无法继续办学,前期投入的资金将面临“打水漂”的可能。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幼儿园无法正常开学,不少学前班的学生家长直接要求退费。幼儿园的经营已经非常困难,强制执行则更是雪上加霜。如果幼儿园因此关闭,那么200多个孩子的家长还需要操心给孩子转学问题。综合考虑这些因素,4月20日下午,沈志勇和王晓斐再次与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执行现场,对当事人双方开始了又一轮耐心劝导。还好,半下午的口舌没有白费,双方当事人感动于执行法官的苦口婆心和温情执法,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当场执结。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发布以来,红旗区法院进一步增强善意文明执行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努力追求最佳执行效果,为全市经济及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本案的成功结案,充分体现出最高法院倡导的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