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红旗区检察院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诉讼工作及时规范进行,制定四项措施保障案管工作运行有序。
按照该院疫情防控要求,案件管理大厅按人员数量配备口罩、体温枪、酒精、消毒剂、喷洒工具。
确需进入该院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登记个人信息、事由、测量体温,案管大厅值班人员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根据接待次数扎实做好办公区域随机消毒工作。
案件管理大厅值班电话和律师预约电话,及时礼貌接听,耐心细致解答,引导律师和代理人尽量以网上注册预约方式,上传扫描件,网上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及申请阅卷,并及时反馈,在疫情防控期间切实保障律师权益。
案管大厅疫情防控期间制定值班制度,指定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工作,确保案件审查工作及时有效流转;并积极与业务部门沟通,由业务部门指定专人对接案件卷宗移送工作,避免多人接触。(高紫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