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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5日 星期

红旗区法院高效执结七案件申请人致谢送锦旗


本报讯近日,7件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一起来到红旗区法院,向副院长付朝晖和执行法官宋福蕊、张晓萍赠送锦旗(如图)。

2006年,河南某厂进行改制,由职工投资入股,后经股东会决议,注销原公司成立河南某公司,并与股东签订“经济补偿承诺书”,约定补偿金额。2018年年底,原告杜某诉至红旗区法院,要求判令河南某公司支付自己经济补偿款及利息,2019年6月,红旗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河南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10.7万元及利息。被告河南某公司不服,上诉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审理后依法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20年3月3日,杜某等7名原告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宋福蕊和张晓萍充分沟通,并案执行,依法查封了河南某公司名下的厂房及车辆。同时积极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劝导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公司方面则提出申请,希望法院能解除对厂房的查封,这样公司便可以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清偿债务。考虑到查封解除后,被执行公司一旦失信,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便无法兑现,且申请执行人方面也有此考量,一致反对解除查封。

为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付朝晖与执行法官一起,给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做思想工作,从极力减少执行行为对被执行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的角度出发,悉心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被执行公司负责人终于表示保证履行义务。

4月7日,7名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送来了一面“为民做主,高效执法”的锦旗,感谢执行局干警高效地执行案件,维护其合法权益。(禹亚光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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