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局党委要求,新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毒品源植物排查行动。
行动中,大队民警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地”的原则,以全县各村落为重点进行地毯式踏查,坚决确保重点地区“零反弹”、全面排查“零死角”、非法种植“零产量”。在检查中,民警深入田间地头、空闲厂房、居民区边角地带,对各类种植大棚、闲置房屋以及可能种植毒品源植物的场地开展逐一排查。检查过程中,民警还向农户介绍了如何识别毒品源植物,增强广大群众对毒品源植物的识别能力,提高识毒拒毒的意识,并呼吁人民群众如发现种植毒品源植物的行为,要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近日,接群众举报,朗公庙镇南于店村村民张某某和毛庄村民李某某种植罂粟,接报后,新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李战胜立即带领案侦中队张志强、王庆、魏建光、程俐霞前往现场核查确认,并将罂粟苗铲除。经清点,张某某家所种植罂粟苗多达1300株,李某某家所种植罂粟苗共计563株,张某某和李某某的违法犯罪行为已构成刑事案,目前,张某某和李某某非法种植毒品源植物案均已移交至新乡县刑警缉毒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程俐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