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答: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取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人人有责。近年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多发频发,严重损害基金安全,损害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二、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答:详见本版刊登的《新乡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三、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答:详见本版刊登的《新乡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四、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答:详见本版刊登的《新乡市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五、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答:详见本版刊登的《新乡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六、何为实名举报?
答:实名举报是指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及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检举、揭发行为。
七、举报线索提供多久后能有反馈和办理?
答:对于要求反馈并有可靠联系方式的举报线索,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反馈;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疗保障部门在此期限内需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案件,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说明原因。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疗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视情况可以延长至3个月内办结。特别重大案件,原则上不超过
6个月。
八、如何才能得到举报奖励?答:需要满足3个条件:
1.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保基金损失。
2.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保行政部门掌握。
3.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可适当提高奖励。
九、举报奖励资金有多少呢?答: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具体数额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按照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奖励资金,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
十、举报方式有哪些?
答:1.电话举报。拨打各级医疗部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举报投诉电话。
2.写信举报。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各地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