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冠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由新乡市公安局卫东分局于2013年10月12日立案侦办,2016年4月6日由牧野区人民法院审结。新乡市冠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河南省豫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牧野区内的分支机构,该案集资参与人已全部纳入河南省豫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统一兑付。现对新乡市冠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予以结案。
特此公告
牧野区处非办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