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刘方钦集资诈骗案,2015年4月1日由耿黄公安分局立案侦查,2018年12月24日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司法机关共追缴涉案资金15.97万元,所追缴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0日前全部清退兑付集资参与群众,现予以结案。
特此公告
凤泉区处非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