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延长公路桥梁使用寿命,减少公路扬尘造成的大气污染,全面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提高治超执法效果,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文﹝2017﹞253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豫交文﹝2017﹞555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1月10日起在我市正式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情况
1.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和逆向电子抓拍路段G107线K649+300M(卫辉市唐庄镇山彪路段)该称重检测系统经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检定依据为:JJG907-2006,证书编号:轴重字 20191201-V2284、轴 重 字20191201-V2285、 轴 重 字
20191201-V2286。
2.闯岗电子抓拍和逆行电子抓拍路段
S101省道郑吴线K2+300M(孙杏村流动治超卸货点)
S101省道郑吴线K18+500M(后河超限检测站)
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卸载场地址及电话
1.卫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石庄超限检测站:卫辉市S226省道翟阳线K95+500M处,电话:0373-6308858。
2.卫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后河超限检测站:卫辉市S101省道郑吴线K18+500M处,电话:0373-6308852。
3.卫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孙杏村流动治超卸货点:卫辉市S101省道郑吴线K2+300M,电话:
0373-6308856。
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处罚机关、处罚依据、地址及电话
卫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卫辉
市铁西工农路20号G107线K640+200M处主楼一楼违章处理室,电话:
0373-4412674。
根据车辆超限超载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数据、监控记录,凡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运输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予以处罚。请广大车主、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装载,合法运输,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
特此公告。
卫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