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宝龙广场A地块东商业办公综合楼3#楼所有商品房,不存在“返租”“回购”等销售方式,切勿听信任何不实宣传和谣言。
为避免客户被虚假信息误导,我司在此声明如下:双方权利义务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敬请认真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售楼处公示的政府审批材料。所有与项目有关事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平面图、数据、信息、文字)和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并不构成合同要约,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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