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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67个具体问题,按照可操作、可跟踪、可考核的原则,全面实施整改任务清单化管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落实到位。截至2019年9月1日,全市6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5项,剩余42项均达到了序时进度的要求,全面完成了整改工作的阶段性目标。
整改工作中,我市以推进“三大结构调整”、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抓手,聚焦各项目标任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市各项工作;坚持长短结合、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有效解决督察反馈的各类问题;坚持长效管理、巩固成果,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市从提升管理能力、严格环境执法、形成联动联控、编发工作战报、提升监控水平、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宣传力度7个方面多措并举,形成整改合力。同时,我市创新工作机制,严督查促整改,实施
了六个层次的督导检查,一是市委、市政府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县处级干部带队,每周开展重点督查;三是市直各部门牵头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行业督查;四是各县(市)、区领导干部带队,定期开展区域督查;五是市环境监察支队驻县工作人员开展日常督查;六是市环保督查办公室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在此次环保督查整改工作的推动下,新乡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截至8月31日,我市PM10平均浓度100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十三;PM2.5平均浓度55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五;我市优良天数136天,同比增加7天,是全省目前优良天数同比唯一增加的地市。1月份~7月份,我市8个责任目标断面平均水质均达到了省定目标要求,卫河流域水质达到了地表水Ⅳ类标准,水质改善明显。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环境污染防治“三体系、三机制”为统领,以“严格环境执法,实施精准治污,推动绿色发展”为主线,继续深化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压奋进,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