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不同意男子与自己的女儿交朋友,竟强行将男子带至黄河边,采取捆绑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进行威胁,近日,封丘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6个月。
现年47岁的白某不同意被害人李某与其女儿(未成年人)交往,2019年3月31日,白某在封丘县城发现李某和自己女儿后,强行将被害人李某拽至车上并带至黄河边,用绳子将李某的手捆绑,并对李某实施殴打,限制李某的人身自由。经封丘县公安局鉴定,李某伤情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白某非法拘禁他人,致人轻微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案发后白某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律构成要件,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郭文涛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