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无锡超载车辆压塌高架桥的事件,给很多运输企业敲了警钟,很多运输企业也主动自觉地开始自查自纠,发现隐患马上排除。日前,安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发现挂靠在自己企业的一辆货车存在重大隐患,远赴原阳县求助原阳县警方给予查处。原阳县交警接到求助后迅速出击,快速反应,一个小时就将该隐患车辆查处,及时消除了流动在公路上的一枚“定时炸弹”。
10月14日11时许,正在G327国道上带领3名辅警执勤的原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G327国道中队指导员王建立接到安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安全员袁某的求助。袁某称,一辆挂靠在其公司的运输重型半挂车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经过公司多日的了解,发现该车在原阳县城周边活动,请求民警迅速出警查处,消除安全隐患。王建立马上将该隐患车辆号牌输入平台进行查询,经查询,该车辆存在未审验、未投保险、事故未处理、车辆还处于扣留状态。看到这辆车存在这么多问题,他顾不上吃饭,马上调集民警,兵分两路对该车辆可能路过的地方进行查找和布控。
12时23分,在G327国道与荣鑫街路口发现了该车辆欲从该路口通过,王建立带领3名辅警迅速将该车拦停,把驾驶员耿某带至中队办案中心进行询问,并将该车辆扣留。
驾驶员耿某称:该车老板是安阳市内黄县的张某锁,其当日受老板指派,于凌晨在荥阳高速路口接住该车,驾驶该车沿107国道往原阳产业集聚区送货。上午在卸货点卸完货以后,准备利用交警中午吃饭时间把车开出厂区返回,没想到刚出厂区不久就被查获。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处罚6272元。未年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7)项,处罚200元记3分。两项合并裁决,决定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6472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当民警将该车查处情况向安阳市这家运输有限公司通报情况时,当时向交警求助的该公司安全员袁某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帮了我们一个大忙啊,想想无锡那个事件我们就害怕,这辆车上次事故就让我们公司受了很大的损失,事故还没处理完,他们就继续上路行驶了,这是多大的安全隐患啊!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将该车查获,谢谢你们了,我们终于可以放心了。”
10月15日上午,安阳市这家运输有限公司又专门制作了一面“热情服务,保证安全”的大红锦旗送了过来,感谢民警及时排除了一辆流动在路上的“定时炸弹”,消除了安全隐患,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民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切勿贪图一时便宜,报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悔之晚矣。也提醒广大的运输公司管理者,加强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主动自觉地去消除所管理车辆的安全隐患,做到安全隐患清零,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张书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