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现征收牧野区尚村集体土地2.0785公顷(31.1775亩),作为新乡市城市建设用地,在此范围内的坟墓需在规定期限内迁移。
一、范围:规划路以北、平原路以南、规划新四街以西、政府储备土地以东(人民路与世纪路交叉口东北角)。
二、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9日止。
三、要求:请上述范围内的坟主亲属或相关人员到尚村村委会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坟墓迁移。联系人:尚村”两委“负责人。
特此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人民政府新乡市牧野区尚村征地拆迁指挥部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