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霞
长期以来,对于共工是否曾为天下共主,究竟为谁所攻灭?由于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未予明确记载,史学界因而多有争论。虽然唐代司马贞著《三皇本纪》以补《史记》之缺,提及共工“霸而不王”,争议并未平息。笔者考订诸多史料后认为,共工氏族所建立的政权,可能和颛顼、帝喾、尧舜禹所属的部落联盟长期并立。
一、共工称王之史料佐证
考证共工氏是否为王,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在共工氏所处的时代,中国境内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中央政权,各邦国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文字(中国境内统一文字始自秦代)。以此为基础剖析文献,许多即便相互矛盾的记载,也会得出相对合理的解释。
现存史料中,记载共工或伯或霸的,有如下内容:
《国语·鲁语上》:“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
《礼记·祭法》:“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
《汉书·律历志》:“《易》曰:‘伏羲氏没,神农氏作。’言共工伯而不王,虽有水德,非其序也。以火承木,故为炎帝。教民耕农,故天下号曰神农氏。”
《汉书·律历志》:“祭典曰:‘共工氏伯九域。’言虽有水德,在火木之间,非其序也。任知刑以强,故伯而不王。秦以水德,在周、汉木火之间。周人迁其行序,故《易》不载。”
《昭明文选》引许慎曰:“昔共工,古诸侯之强者也。”
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诸侯有共工氏,任智以强,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天柱折,地维绝。”
上述史料的记载均认为共工曾做过天下共主。但对于“伯”和“霸”是否意味着共工有称王之举,学者意见不一。唐代司马贞认为共工“霸而不王”,东汉郑玄则在为《礼记·祭法》作注时认为“共工氏无禄而王谓之霸”。
笔者赞同郑玄的观点。《左传·昭公十七年》中,曾为孔子老师的春秋学者郯子,在与人讨论历史时,将共工与黄帝、炎帝、大皞氏(即太昊)、少皞(即少
昊)等并列,“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显然视共工为“王”,郯子是少皞氏后裔,所言必有所据。
《孔子家语·辨物》《汉书·律历志下》有与《左传》类似的记载,且对《左传》所记作了进一步的延伸。如《汉书·律历志下》载:“少昊受黄帝,黄帝受炎帝,炎帝受共工,共工受太昊。”直接捋顺了这些帝王的传承关系。
除上述史料外,《管子·揆度》中也明确认为共工曾经为王:“共工之王,水处什之七,陆处什之三,乘天势以隘制天下。”共工当政为王的时代,天下水域占十分之七,陆地占十分之三,共工就利用这个自然形势控制了天下。
笔者认为,齐地作为共工氏族后人掌控的区域,所掌握的本族史料应有一定的传承,其关于古史的论述应当言之有据,故可信度较高。
二、共工称王之所处历史时期
对于共工所处时代,史学界相对一致的观点为:当时中国境内发生了大洪水。笔者大胆断定,共工氏所处的历史时期应为距今约4000年至4500年的新石器时代末期。如此推算,则共工不能称王于炎帝之前,其所处年代应为中国古籍中的颛顼、帝喾、尧舜禹时期。
笔者的判断从考古发掘所见的新石器晚期洪水遗迹可得到印证和支持。河南登封王城岗遗址的发掘表明,王城岗有东西排列的两座城,其西城被来自西北部王尖岭下来的山洪冲毁,城内冲沟及城墙基槽被洪水冲毁的痕迹十分明显,而东城则是被五渡河河水暴涨冲毁的。河南省北部、太行山南麓的辉县孟庄龙山城址,在龙山文化末期至二里头时期之前有遭到明显的被毁的迹象,其城墙的坍塌与兴建与造成这些淤泥层的洪水有关。黄河上游的青海民和喇家遗址,经地学考察,在距今4000年前后的齐家文化时期曾发生重大灾变,在地层堆积中发现黄河大洪水的遗迹和沉淀物。学者王晖认为,现有考古发掘表明,距今4000年左右的龙山文化时期,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确有一个气候异常的大洪水时期。气象学研究同样证实,距今4000年~5000年之间的龙山文化时期,是中国中原地区降雨量最多的时期。
确定共工所处的历史时期后,结合新石器时代末期关于共工的文献史料,笔者发现,颛顼、帝喾、尧舜禹等史载五位天下共主,均有与共工的作战记录。笔者认为,在颛顼、帝喾、尧舜禹时期,共
工氏族一直是中国境内一股强大的势力,其首领在此期间极有可能一直“自贤”“称王”。共工氏族作为与颛顼、帝喾、尧舜禹等相抗衡的力量而长期存在,直至大禹时期,黄帝世系才最终攻灭了共工一族。而所谓“颛顼诛之”“帝喾诛之”,记述的不过是颛顼、帝喾和共工氏族之间的个别战役,可能仅是打了胜仗,而非诛杀对方首领。鉴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双方极有可能以类似于中国后来南北朝时期的并立方式而同时存在。随着共工氏族政权的覆灭,其历史遭到异化当在情理之中。
三、共工称王之地域范围
倘若我们认定的黄帝世系与共工世系并立且各自称王之说成立,则颛顼、帝喾至尧舜禹时期的都城频繁变换,就可以有新的合理解释。
依当时的历史条件,既遭受洪水侵袭,生产力水平又极为低下,新建都城必然十分耗时费力,然而依《史记集解》和《史记正义·帝王纪》所载,自颛顼至大禹,竟然一帝一都城。帝颛顼高阳都于帝丘,即今天的河南濮阳;帝喾高辛都于亳,即今之河南偃师;帝尧都于平阳,即今之山西平阳;舜都于蒲坂,即今之山西永济;禹都于阳城,多数学者认为在今之豫西、晋南。
笔者认为,黄帝世系部落联盟之所以换都如此频繁,除水害这一自然原因外,还应当与战争有关,很可能是在共工氏部落联盟的打击下,黄帝世系部落联盟被迫不断迁徙,进而造成都城的更换。
照上述分析,共工氏部落联盟的活动范围,必然相当广阔,在与黄帝世系(颛顼至大禹时期)的不断争战中,共工氏因善于水战而“伯九有(州)”是完全可能的。
而关于“九州”的范围,《左传·昭公四年》中司马侯称:“四岳、三涂、阳城、大室、荆山、中南,九州之险也。”傅斯年先生在《姜原》一文考证指出,三涂在陆浑县南(今河南嵩县,依杜预所注),阳城在阳城县(今河南登封县)东北,大室在河南阳城县西北,荆山在新城沶乡县(今湖北郧阳一带与河南之界)南,中南在始平武功县(今陕西武功县)西,并指出当时所谓的九州处于现在豫西渭南群山之中,四岳亦在此九州内。而顾颉刚先生在《九州之戎与戎禹》一文中考证说:“由《山海经》与《楚辞》之提示,知最早之四岳乃西方之四山……其地在今甘肃六盘山之东南,黄河西道之东。”笔者认为,共工氏伯有九州,但其活动范围和影响力并不必然局限在九州之内,考证九州的活动范围,有必要考证以“共”命名的地名、山名和水名。这是因为,古时候氏族的名称往往得之于所居住的地名或山名、水名等。考证古代
典籍,与“共”与关的地名(水名或山名)如下。
地名两处。一处位于河南辉县,《汉书·地理志·河内郡共县》,班固自注称共县为“古国”。《庄子·让王》篇内的共首、《荀子·儒效》篇内的共头即为此处。另一处位于今甘肃灵台、泾川县一带,《诗·大雅·皇矣》载: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汉书·地理志》安定郡阴密县下,班固自注:《诗》密人国。此处密人国在今甘肃灵台县境内。《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八泾州百泉条下说:“共池在州北五里。《诗》‘侵阮徂共……今之共池是也。”泾州今为甘肃泾川县,与灵台县为邻。
水名三处。分别位于山西、河南境内。《山海经·北次共经》载:“泰头之山,共水出焉。”此处共水位于今山西五台县。《山海经·中山经》载:“甘枣之山,共水出焉,而西流注于河。”《水经注》卷四河水条下引用此文,此共水在今山西西南隅,芮城县境内。《山海经·中次六经》载:“长石之山……其西有谷焉,名曰共谷,多竹。共水出焉,西南流注于洛。”《水经注》洛水条下曾引此文,此共水在今河南新安县境内。
山名一处。《山海经·海内东经》载:“济水出共山南东丘,绝钜鹿泽,注渤海,入齐琅槐东北。”可知在齐境古济水流域也有名“共山”的土丘,此处共山应当在今山东境内。
此外,《国语·鲁语上》韦昭注云:“共工氏,伯者,名戏,弘农之间有城。”东汉弘农即今河南灵宝东北一带,则共工氏活动范围也涉及河南灵宝。
对于上文所列以“共”为名的地点,徐旭生先生、杨国宜先生、邹衡先生、王震中先生认为“全有为共工氏旧居的可能性”。王震中先生进一步指出,共工部落曾为古九州之伯,其前后活动范围,西起渭河上游,东至豫中嵩山脚下,北达豫北辉县及山西境内,南至熊耳山乃至南阳地区。在这一范围内,其活动中心,起初在渭河流域,后来移到中原地区。
笔者认为,共工的活动范围及影响力,不仅涵盖王震中先生所称的区域,西部应包括甘肃部分地区,东部则可能到达山东境内,即古济水流域的“共山”,善于治水的共工氏,在“水处什之七,陆处什之三”的时期,“乘天势以隘制天下”是可信的。至于黄帝世系的颛顼、帝喾及尧舜禹等部落联盟,在共工氏族部落联盟的攻击下,被迫一再变换居住地点,后人所见的史料,之所以屡屡记录“诛共工”“流共工”,是因为最终大禹战胜了共工氏族,进而导致与共工相关的史迹有所异化。
(本文作者系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讲师、博士。本文刊登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