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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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精准识别、消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应急管理部于2023年发布《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该标准聚焦群死群伤风险,结合近年事故教训,明确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覆盖冶金、有色、建材等7个行业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专项领域。其中,3项管理类隐患包括企业承包承租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金属冶炼企业负责人考核的底线;47项行业专项隐患针对冶金、机械、纺织等7个行业细化判定情形;14项高危作业领域隐患聚焦粉尘爆炸、液氨制冷、有限空间等。

以下重点“红线”严禁触碰。

1.有限空间作业的“四条高压线”。

  未经审批严禁作业:密闭、半密闭设备等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审批,无许可证即“闯入雷区”。

  未经检测通风严禁入内:需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不检测氧气、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等同于“蒙眼闯毒窟”。

  无监护不作业:作业时入口处须设专职监护人员并保持联络,失去监护即“孤身涉险”。

  应急装备缺失等同玩火:现场未配备呼吸器、安全绳等器材,事故发生时将陷入绝路。

  2.粉尘防爆领域的“三条铁律”。

除尘系统隐患是“炸弹”:铝、镁等爆炸性粉尘除尘系统未设泄爆、隔爆措施,或混合收集不同粉尘,相当于埋下“定时炸弹”。

  防爆电器是“护身符”: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电器,一个小火花就可能引发大灾难。

  积尘不清扫等于堆火药:未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及设备表面积尘,会将环境变成“火药桶”。

  3.危险化学品与特种作业的“硬杠杠”。

危险化学品管理混乱是“祸源”:超量储存、禁忌物混存、未设安全设施与气体报警装置,会大大增加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风险。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是“大忌”:焊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无证操作属“知法犯法”,后果严重。

  4.其他共性重大隐患需守“底线”。

安全疏散通道不畅: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特种设备带病运行:锅炉、起重机械等未按期检验,或安全附件失效仍继续使用。 (市应急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