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检察院
精准打击 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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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的卡这两天异常转不出来钱,用你的卡过个账呗,不白用,给你 1000 元钱。”“保证不犯法,自己有批发生意需要周转资金,很安全。”3月份以来,动动手、转转账这一“安全快捷”的赚钱方式在新乡县某村悄悄流传开来。新乡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大喇叭普法,让村民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和严重性。原来,所谓的卡异常、生意周转,不过是境外人员利用银行卡流转非法资金的幌子。截至案发,该村已有10余人深陷其中。
惩罚不是最终的目的,形成有力震慑,追回被害人损失,同时让迷途者尽快踏上回归路,才是最终的意义所在。新乡县检察机关对介绍多人提供银行卡非法流转资金的王某、董某,决定适用实体刑;对参与次数少,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的张某、梁某甲等人适用有期徒刑可以缓刑的处罚;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组织召开听证会,依法适用不起诉。
办理该村此类案件时,该院通过深挖细查,追诉漏犯4人,引导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追回赃款6万余元,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财产损失;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对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确保“罚当其错”,并对类案进行梳理,定期到乡村通过大喇叭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的防骗意识。
“以后可不要用自己的卡帮别人转账了,给钱也不中,那是犯法的。”如今,村民不仅自己不外借卡,见了亲戚朋友也不忘提醒几句。
(任艳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