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建设
打造法治城市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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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志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市城市管理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城市管理的重要职责,在城市管理中,法治是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权益的基石,只有坚持法治,才能确保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建立党组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对城市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依宪行政、依法行政要求,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制定并落实《中共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党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健全党组议事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处罚领导集体研判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在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律师驻队”制度,使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大力推进地方性立法

完善城市管理法治规范体系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以来,市城市管理局大力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先后向市人大、市政府提交立法意见建议20余件,起草《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乡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新乡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并协助市人大、市政府进行立法论证、调研等相关工作;同时,注重完善相关法治规范体系,根据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情况,及时制定、修订《新乡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细化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细则,起草出台《关于市本级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新乡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新乡市保证城市管线安全和城市树木正常生长规定》《新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极大地推进了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进程,使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持续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

 大力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根据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要求,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通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倡导“721”工作法、开展最美城管人评选、规范执法车辆、组织实施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等举措,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车辆和装备,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质、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同时,通过定期组织全系统进行法律培训、普法宣传、在线学法、知识竞赛、执法考试,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月”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集中整顿月活动、“案卷评查、以案促学”活动等,提高城市管理系统案卷制作能力和案卷质量,切实改进执法工作作风,提升执法工作能力。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为民服务理念明显增强

  在2021年成功创建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基础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为抓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城市管理局阶段重点工作,出台《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出台新乡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四张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721”工作法和“二马”机制,坚决纠治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增强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让城市管理更有深度、更有温度。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真抓实干补短板,依法依规履职权,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