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市保险业诉讼案件问题反馈及相关法律法规

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交流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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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我市保险业诉讼案件问题反馈及相关法律法规交流培训会,就保险公司在涉保案件诉讼中遇到的典型法律争议和法律法规问题进行培训。市中院民三庭庭长翟晓、金融庭法官浮代飞、民一庭法官助理刘倩,市司法局司法鉴定与法考科科长王帅,市律师协会瀛汉律师事务所主任田长伟受邀进行培训授课。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赵霞、金融庭法官助理孙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乡监管分局财险监管员李家昕,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魏贤成,57家会员单位总经理、分管理赔(运营)副总经理、理赔(运营部)经理及法务岗人员参加了会议。

  翟晓就涉保诉讼的寿险合同案件讲解授课,就保险产品的研发与条款规定、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后期赔付5个方面进行举例分析、深入讲解,并对市场需求、豁免条款、投保流程等方面提出建议。

  浮代飞就涉保诉讼的财产保险案件讲解授课,首先分析了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财产类保险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对财产类保险案件类型的相关特点进行讲解,通过案例分析财产类保险案件常见的法律风险点和问题。

  刘倩就涉保诉讼的交通事故案件讲解授课,结合典型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优化投保流程以及规范投保单等文件的保管、查询工作。二是建议保险公司重视调解工作。三是督促代理人做好应诉工作,对负责应诉的公司员工做好培训。

  王帅就保险公司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讲解授课,围绕保险业的法治建设、保险业常见违规问题两大方面进行深入交流。王帅提出要强化高管人员的法治素养,依法经营才能够保证保险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的规范发展。

  田长伟就涉保案件风险梳理与防范讲解授课,从交强险责任被扩大适用的法律风险、商业三者险被动态转化适用的风险、商业免责条款有效成立的法定条件及被保险人针对免责条款的反驳情形4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魏贤成在总结发言中表示,5位授课老师结合各自工作岗位与实际案例进行授课,对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涉保案件诉讼中的典型法律争议和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了专业、权威的讲解,既有高度,又有深度,还有广度。一是保险公司要转变观念,不能一成不变,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为价值取向,不断提升公司服务水平。二是强调与客户的沟通调解,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案前调解。保险公司与调解中心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将矛盾尽可能地化解在诉讼前端,减少诉累,避免司法资源浪费。三是通过授课中的实际案例检视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知法、懂法、守法”,坚持合规发展。四是提升客户售后的服务体验,将更多资源和人力投入到售后服务中,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五是保险公司对法务或律师要进行慎重择优选择,提升工作专业性。六是希望各保险公司以本次培训会为契机,着力提升内控水平,创新客户服务举措,强化消保工作质效,为新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吕诗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