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系统多管齐下释放更多惠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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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2022年,全市医保系统借助新政、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改革、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改革的举措,释放出更多的惠民红利。

  ——2022年,我市医保新政不断出台,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2022年是我市医保制度改革之年,出台了《新乡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新的医保政策,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提高了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

  一是调整了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最低的8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最低的35万元统一调整为40万元。

  二是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职工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实现了住院费用、门诊费用的全链条保障。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同步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扩大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三是贯彻落实药品目录。更多救急救命的谈判药品、门特药品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极大地减轻了重特大疾病、罕见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四是市域内就诊更加便利。参保人员可直接在市域内任何一家医院就医,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2022年,我市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改革,有效破解了看病贵的难题。

  一是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截至目前,全市执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34批次411个品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36批次41个种类,累计节约采购资金23.01亿元。其中,冠脉支架均价从1.3万元下降到700元左右、人工髋关节均价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人工膝关节均价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大幅降低了群众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全市459家药店实现了集中采购药品上架销售,增加了群众购药可及性。健全完善我市门诊重特大疾病用药定点医药机构的“双通道”管理机制,目前全市门诊重特大疾病用药(门诊重特大药品)职工183种、居民185种,“双通道”门特药品(门诊重特大药品)职工、居民均为182种。

  二是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显著,使医院、患者和医保基金运行实现共赢。全市已有144家医疗机构实现实际付费,数量占比50.17%,病种覆盖率72.35%。

  三是建立了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开展了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规范服务行为。

开展口腔种植体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治理,确定单颗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为3561.5元,使用集采品种总费用不超过5361.5元。

  四是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坚持“总额预算、按月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制订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保障规范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管理实施方案、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实施方案等医保政策,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支付对医共体建设的引导作用。

  五是积极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使用方便、费用适宜的原则,经专家评审、省医保局审定,我市60种医院制剂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

  ——2022年,全会医保系统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改革,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一是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和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扎实开展“走流程办业务解难题”专项活动,取消了一批不合理限制,治理了一批不规范行为,纠治了一批全市医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进一步简化经办手续、减少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住院垫资、跑腿报销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医保服务热线24小时开通,全方位提供医保政策咨询、业务经办咨询、投诉建议反馈等一体化服务。

  二是积极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扎实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网络建设,推进经办端口前置、关口前移。全市已有136个乡(镇)、办事处设立医保服务窗口、3183个村(社区)设立了医保服务点。

  三是“互联网+医保服务”取得新突破。30项经办事项、30项查询类、6项打印类医保服务事项,均可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上办理。我市7家三级医疗机构、25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64家乡村卫生院,3408家村卫生室及全部定点零售药店已接入骨干网络。全市激活医保电子凭证265.63万人,医保电子凭证接入1247家,医保电子凭证累计使用176余万人次。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河南宏力医院等6家医院医保移动支付正式上线。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等7家医院和张仲景亿通壹世界店等8家药店“刷脸”结算正式上线。

  四是进一步优化了服务效能。推出生育医疗费“一站式”直接结算和生育保险待遇资金“实时结算”服务,参保人从申请领取结算单,最快15分钟完成。将城乡居民医保外伤备案和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下沉到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开设企业开办专区,为企业开办开通“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