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在领导人民实现民族解放与自由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实践过程中,产生很多具有红色印迹、深厚红色文化内涵和较高传承价值的地名。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切实加强红色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充分发挥红色地名印证历史、激励后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作用,我们将刊出一系列的红色地名故事。
聊城专区:1949年设聊城专区,专署驻聊城。辖11个县及聊城城关区,内有原冀鲁豫区的6个县:聊城、茌平、博平(位于茌平西)、东阿(原东阿县黄河以西部分,驻桐城)、寿张(位于阳台县西南)、阳谷;有原冀南区的5个县:高唐、清平、堂邑、莘县、冠县。1950年撤销聊城城关区,改设为镇。
濮阳专区:1949年设濮阳专区,专署驻濮阳。辖濮阳、内黄、清丰、南乐、濮县、范县(1958年,莘县撤销,并入范县。1961年,寿张县撤销,金堤以南地区划归范县,范县金堤以北地区划归莘县。1964年,国务院为解决河南、山东两省交界地区水利问题进行区划调整,将范县及所辖金堤以南地区划给河南省,却将县城搁置在距县界5000米外的山东莘县境内,成为“全国一大怪,县城设在省界外”的罕见状况。)、观城(位于山东境内阳谷以西)、朝城(位于山东境内阳谷以西)、滑县(驻道口)、长垣10个县及濮阳城关区,均属原冀鲁豫区。1950年撤销濮阳城关区,改设为镇。1952年将濮阳、清丰、南乐、内黄、滑县、长垣6个县划归河南省(仍设濮阳专区);将濮县、范县、朝城、观城4个县划山东省。
二、平原省时期的工作及重要贡献
从1949年8月至1952年11月,在短短的3年零4个月的时间,平原省委、省政府在党中央、华北局的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了各级党、政、军领导机构及群众团体组织;加强党建、加强民主建政,贯彻以生产为中心的工作方针;建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稳定金融物价,大力发展城乡贸易;完成土改,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工业和手工业生产;大力发展文教卫生事业;取缔封建反动会道门,镇压反革命,剿灭残余土匪;参加支援抗美援朝;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加强黄河治理工作,修建、巩固黄河防汛工程,为工业、农业生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证;其中,1949年8月14日,花园口站出现了黄河重归故道以来的首次大水,洪峰流量达到每秒1.23万立方米,是历史上少见的秋汛洪水;干部、工人、战士、学生、群众站在雨里、泥里、水里守护大堤,日夜抢护,吃凉干粮,喝黄河水,经过40多个日日夜夜的顽强抢护,终于驯服了这次大水,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作出了贡献。
平原省时期,广大干部、群众在党中央和华北局的领导下,团结奋斗,迅速医治战争创伤,开展繁重的生产救灾工作,胜利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的历史任务,为今后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建设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平原省建制的撤销
1952年,平原省委接到中央和华北局关于撤销平原省,恢复大省建制,以利于中央领导和经济建设的指示,从1952年9月上旬,以省委主要领导为主,成立了6个领导小组,开始草拟平原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和省直各机关、部门3年来的工作总结,并考虑各种移交方案。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鉴于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即将开始,平原省缺乏经济中心城市,而河南、山东两省在经济与文化建设中又都需要恢复其原来建制,决定撤销平原省建制,这样有利于今后大规模的经济与文化建设。
1952年12月1日,《平原日报》(1949年8月22日在新乡市创刊,为中共平原省委机关报,其前身是《冀鲁豫日报》,该报1952年12月休刊。共出版了1188期。)发表了《中共平原省委告全体党员书》,号召全省党员坚决拥护中央撤销平原省建制的决定。至此,平原省建制正式撤销,所有省政事宜分别由山东、河南两省接收办理。
平原省建制撤销后,原河南省旧辖之林县、邺县、淇县、汤阴、浚县、汲县、辉县、修武、武陟、获嘉、博爱、沁阳、温县、延津、原阳、济源等22个县,新乡、安阳两市及焦作矿区划回河南省属,原河北省旧辖之清丰、南乐、濮阳、东明、长垣5个县亦划归河南省。
原山东省旧辖之高唐、菏泽、定陶、曹县、鄄城、郓城、梁山、南旺、单县、金乡、鱼台、巨野、城武、嘉祥、复城、聊城、堂邑、博平、清平、茌平、东阿、寿张、阳谷、莘县、冠县、朝城、范县、濮县、观城29个县全部划回山东省属。
平原省委机关办公旧址现况
平原省委机关旧址建于1949年至1950年,占地约150亩,现存建筑10余座,包括1座办公楼、4座辅楼及分别为会议大厅、后勤处、省委主要领导休息用房的独立平房。主楼为当时省委首长办公楼及省委办公厅所在地;4座辅楼分别为平原省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统战部办公楼;其他几座建筑分别为当时的会议大厅、后勤处以及省委主要领导休息处等。
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后,平原省委机关办公旧址由新乡地区行政公署接收;第二年成为新乡地区党校;1959年11月划党校西部原平原省省委办公主楼和4座辅楼为新乡地区豫北宾馆。
2002年6月19日,经新乡市委、市政府会议决定,将原豫北宾馆所辖的5座建筑和1973年豫北宾馆建成的2座平面矩形3层楼和两组平面“L”形平房交新乡市博物馆管理,并对其进行维修,平原省委机关旧址被列为新乡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作为近现代文物建筑景点对外开放。 (民政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