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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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赵改荣)5月1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主持会议,副主任李瑞霞、郑援越、翟洪凯、牛晓辉、李泽宙、王洪伟出席会议。副市长祝显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静和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会议指出,本次人代会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相统一的要求,将组织意图贯穿会议全过程、各环节。要强化协同配合,抓实筹备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联动、同向发力,扎实推进会前筹备及会间服务保障工作。要压实责任体系,严明会风会纪。准确把握会议的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会议纪律,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保障大会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