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移动源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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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十四五”以来,我市秉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则,在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通过加大重型货车监管力度、严格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等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围绕加大重型货车监管力度,市生态环境局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开展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与入户检查工作,共计检测重型货车72万辆,发现不合格车辆5429辆;严厉打击破坏后处理装置、刷写OBD等违法行为,共检查重型货车18894辆,查处问题车辆816辆,切实降低了问题重型货车造成的污染物排放。为从源头上把控机动车排放检验质量,该局严格检验机构监督管理,采用“线上监管+线下检查”“双随机、一公开”“AI线索推送”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在营的109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有效规范了检验机构的行为。在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方面,该局大力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将1159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管理;推动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强制淘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939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工作,对1067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尾气抽测,发现不合格机械218台。

  同时,该局积极做好油气回收系统监管,对在营的3座油库、562座加油站和49辆油罐车进行严格监管,每年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性检测,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门禁系统建设是移动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该局对全市1122家企业安装门禁监控系统加强管理,有效提升了对企业移动源的监管能力。聚焦火电、煤炭、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多措并举提升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该局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扎实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刘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