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稳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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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近日介绍,“十四五”以来,我市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新乡段)沿线风险源排查整治,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治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切实保障全市人民饮用水安全。
我市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受水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十四五”以来,我市始终将南水北调生态保护作为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在落实污染防治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方面,我市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新乡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自保护区划定以来,未在保护区内新核发排污许可证,实现保护区内涉水污染企业零落地。截至目前,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已为803家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涉水企业均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监测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水污染治理设施并保障正常运行。
在风险源排查整治方面,我市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年度计划,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十四五”以来,共排查出保护区内环境问题168个,已整改完成167个;依法关闭保护区内违规建设的养殖场8家、汽修厂(修配站)15家、废品收购站13家。同时,我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减少投资、方便管理、综合利用”原则,指导各县(市、区)选用契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新乡段)保护区内共有79个行政村,其中72个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预计今年年底前可完成全部治理任务。
为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教育,我市通过多渠道开展科普工作:在生态环境部门官网“法律法规”专栏公示《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新乡环境”微信公众号结合典型案例,细致解读《条例》及《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借助“六五环境日”“世界水日”等节点开展主题活动,通过发放宣传页、组织志愿服务等形式深入宣传,既提高了社会公众知晓率,也强化了涉水企业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刘美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