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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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有效管控工业企业排放,日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级部署,印发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依法依规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关闭取缔、搬迁整合、提标改造”分类整治,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次专项行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无环保手续的企业开展集中排查、分类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以及符合产业政策、无法办理环保手续的,依法关闭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无环保手续但可办理的,依法查处、提标改造;对符合产业政策、无环保手续、污染问题突出的传统产业集群,搬迁整合。整治工作完成后,实行网格化监管,严防反弹。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分为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动态清零四个阶段,动态清零长期有效。目前正值全面排查阶段,各县(市、区)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尤其对“厂中厂”、出租房、废弃厂房、临时围挡、乡村交界、偏远山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群众举报的重点企业,实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通过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散乱污”企业污染大、能耗高、生产粗放、易反弹等突出问题,为全市环境质量提升奠定基础。我市动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挥公众举报和媒体监督作用,形成全民治污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刘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