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意挑选 趁隙盗走
贪心男盗窃黄金吊坠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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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新乡县公安局小冀派出所快速办结一起金店盗窃案:一名18岁男子因贪念作祟,一周内两次趁金店店员忙碌之机,盗走3个黄金吊坠。8月20日,该男子被新乡县警方依法执行行政拘留,案件快速办结。
5月17日,新乡县小冀镇某金店老板向小冀派出所报警,称店内3个“一口价”黄金吊坠凭空消失,怀疑遭遇盗窃。接警后,民警和子重、李凯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侦查。
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关键线索:金店门窗完好无损,无外力强行闯入痕迹,且店内其他贵重黄金饰品均未丢失。结合这一情况,民警初步判断盗窃行为可能发生在营业期间,嫌疑人并非“破门而入”,而是趁店员忙碌、注意力分散时“顺手牵羊”。据报警人回忆,当日店内盘点首饰时,发现少了这3个“一口价”黄金吊坠。
为锁定嫌疑人,民警调取了金店近一个月的视频监控,逐段、逐条仔细梳理。经过大量排查,一名年轻男子进入警方视线:该男子曾于5月10日、5月16日两次进入金店,均以“挑选黄金吊坠”为由停留,但两次均未付款购买,行为反常,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为查清作案细节,民警对该男子两次进店挑选吊坠的监控画面进行逐帧分析,最终完整还原其盗窃手法:该男子进店后,以“比对款式”“查看工艺”为由,反复拿起柜台托盘内的多款黄金吊坠把玩,待导购员转身服务其他顾客、或因店内客流量大注意力分散的瞬间,迅速用大拇指将目标吊坠悄悄拨到自己手掌心,随后假装“掏手机看时间”或“接电话”,顺势将吊坠藏进衣兜,最后以“没看上合适款式”为由,故作镇定地离开现场,全程动作隐蔽,极具迷惑性。
掌握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作案规律后,民警迅速开展周边摸排走访与综合研判,成功锁定了嫌疑人李某(男,18岁,新乡县本地人)的身份信息及活动轨迹。5月18日,办案民警抓住时机,在李某居住地附近将其抓获。面对民警的讯问,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因贪念驱使,两次在金店盗窃黄金吊坠的违法行为。案发后,李某家人主动联系金店老板,全额赔偿了被盗吊坠的损失,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
8月下旬,经有关部门评估,确定李某盗窃的3个黄金吊坠总价值1700元。新乡县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民警提示:金店经营存放大量高价值物品,是不法分子觊觎的重点目标。不法分子常利用店内顾客多、店员分身乏术的时机,通过假意咨询、故意制造混乱等方式吸引店员注意力,再趁机实施盗窃。金店经营者需做好三方面防范工作:一是安装高质量监控系统,确保摄像头覆盖店内柜台、通道、出入口等所有区域,实现无死角监控;二是加强店员安全意识培训,定期开展防盗演练,提升店员对可疑人员(如反复挑选却不购买、频繁观察店员动向者)及异常行为的辨别能力;三是制定严格的店内管理制度,明确黄金饰品的存放位置、取放流程、交接登记规范,从管理层面堵塞漏洞,避免因流程松散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单积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