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之名敛财 东窗事发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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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34岁男子施某从2017年6月至2023年12月以谈恋爱为名,以会“算卦”、在机关工作、家中有矿等为幌子,获取女性的信任,在6年多的时间里,共诈骗3名女性3918957.38元。近日,封丘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施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2017年6月至2022年8月,江苏如东县的施某以恋爱名义与被害人夏某交往。其间,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另外注册的“chen***88”微信号,虚构女性单亲妈妈“陈某某”身份,添加夏某为微信好友。随后,施某以“陈某某”身份和夏某聊天,谎称自己可以分析运势、星座等,利用自身对夏某及其家庭的了解骗取夏某信任后,谎称施某是夏某的“正缘”,并哄骗夏某以其算好的各种特殊数字往指定账户过账,声称此举可以旺夏某运势。

  为进一步骗取夏某信任,施某还编造了其在澳门公司出事、本人名下账户被冻结等虚假理由,又以“陈某某”身份编造特殊数字,让夏某给施某微信账户转账,称可以解决施某名下账户冻结等困难。据悉,施某利用上述手段共骗取夏某人民币3542271.26元。

  2022年3月,施某自称“薛某”,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认识了封丘县被害人王某甲并添加微信好友。施某自称在政府部门上班,家中有煤矿生意,以恋爱名义和王某甲交往取得王某甲的信任。从2022年6月到2023年10月,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P图软件将本人伪造的与“刘律师”“农行王行长”等虚假人物的聊天记录以及本人的支付宝、微信余额各被冻结800多万元等截图发给王某甲,自称其微信和支付宝资金账户被冻结,急需资金疏通关系解封,多次骗取王某甲共计320186.12元,用于吃喝、游戏充值等个人消费支出。

  2023年7月,施某在如东县认识了被害人王某乙,并以恋爱名义与其交往取得王某乙的信任。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上述骗取王某甲的手段,多次骗取王某乙共计56500元,用于吃喝等个人消费支出。

  法院审理认为,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施某到案后对诈骗夏某的事实不认可,且对3名被害人的被骗款项均未返还。法院遂根据施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和社会危害性作出前述判决,同时责令施某返还被害人夏某3542271.26元,返还被害人王某甲320186.12元,返还被害人王某乙56500元。

  法官提醒:网恋需理性,转账要三思,莫让“甜蜜”蒙蔽双眼。

  一要核实身份信息,警惕虚假人设。

诈骗分子常常会通过伪造自身职业,比如伪装成公务员、海归或者企业高管等身份,来获取他人信任。此外,他们还会虚构自己的家庭状况,营造出一种可信的形象,以此来实施诈骗。为了避免遭受诈骗,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务必通过多种方式确认对方身份的真实性。其一,选择线下见面的方式,通过面对面交流,观察对方的言行举止、神情态度等,从一些细节之处判断其真实性;其二,借助亲友核实的方法,向对方的亲友侧面了解其相关信息,以确认对方所描述内容的真实性;其三,采用社交账号交叉验证的手段,查看对方不同社交账号上的信息是否一致,有无矛盾之处,以此来综合判断其身份的真伪。

  警惕“完美人设”陷阱,小心陷入“理想形象”的圈套。网络诈骗者经常利用豪华车辆、昂贵手表和旅行照片等元素来塑造一个虚假完美的社会形象,以此来吸引人们的注意并赢得信任,然后就会以各种借口索取金钱。因此,网络交友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这些精心设计的假象所欺骗。

  二要谨慎处理金钱往来,拒绝不合理要求。

  警惕频繁索财行为。骗子们常以“家庭问题”“资金短缺”“绝佳投资”等借口要求转账,甚至会扮演不同的角色来施加压力。恋爱初期,若对方提出大额转账或借款请求,应立即提高警觉。

  区分借贷与诈骗的界限。若转账时明确为借款(如签署借条、有聊天记录佐证),分手后仍需偿还;若对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如已婚身份或虚假用途),则有构成诈骗的嫌疑。

  三要保留证据,及时维权。

保存关键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语音通话等,尤其是索取钱财的理由及承诺还款的记录等。

  及时报案止损。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提供证据链。

  四要了解常见诈骗手法。

分饰多角型。冒充亲属、媒人或异性身份,通过多个账号编造剧情。

  情感操控型。先建立亲密关系,然后以“分手威胁”“紧急求助”等心理控制手段索取金钱。

  投资诱导型。假借婚恋关系,诱导参与虚假投资或赌博。

  长期敛财型。长期虚构身份,逐步提高索要金额,比如从小额红包到大额借款。 (郭文涛 陈红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