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警方

破获职务侵占案为企业挽回损失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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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5月27日,新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收到辖区企业送来的一面印有“雷霆出击惩贪腐、公正执法护企安”的锦旗,感谢经侦大队积极作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成功破获该企业一起职务侵占案,为企业挽回损失70万元(如图)。

  2024年2月,新乡县某电池有限公司向新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该公司已离职业务员柴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涉嫌侵占公司应收账款70万元。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展开调查。专案民警陈芳、李跃增对柴某2020年至2023年担任公司业务员期间的资金流、信息流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对涉案账户层层分析研判,并多次奔赴广东,辗转东莞、化州、汕头、江门等地开展调查取证,走访19家相关客户,民警最终锁定柴某利用职务之便恶意侵占公司财产的犯罪证据,并将藏匿在东莞的柴某抓获归案。

  经查,柴某在2020年至2023年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回收货款的职务便利,向公司谎称“客户迟迟不回款”,实则将收回的货款私自截留,用于购买豪车及高档消费。几年间,柴某累计侵占公司货款70万元。到案后,柴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退赔了全部涉案侵占款项。

(单积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