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凤:调解路上“暖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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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改荣
近日,辉县市百泉镇的王女士将写有“调解认真细致、为民排忧解难”字样的锦旗送到了辉县市综治中心“山楂红”调解室调解员王晓凤手中,感谢她在调解纠纷中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帮助。
原来,王女士和张先生于2023年12月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一直没有协商成功,而张先生私下联系了房产中介,想将房产进行变卖。王晓凤在调解这起纠纷时,及时做工作,不仅达成了和解协议,还维护了妇女权益。
今年64岁的王晓凤,本该退休在家里休息,但是她没有选择“躺平”。2013年从辉县市邮储银行退休后,她在辉县市人民法院做了4年陪审员,之后又在辉县市人民法院做了6年调解员。2024年8月通过了辉县市妇联婚姻家事调解员招聘,加入了辉县市综治中心“山楂红”调解室,成为一名专职调解员。
作为一名基层调解员,王晓凤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耐心、细心、用心地为群众解决好他们的“心头事”,该依法解决的,就主动作为;该引导教育的,就耐心劝说,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老百姓的事儿“办满意”“办漂亮”。
今年1月,一名坐着轮椅的86岁老人郝某来到辉县市综治中心,起诉大儿子不赡养自己和老伴儿。王晓凤接手该案件后,多次与其大儿子沟通,耐心做思想工作,讲述《羊羔跪乳》《王祥卧冰求鲤》的故事,感叹老人艰辛地把孩子们带大,孩子们应该理解老人的艰辛。大儿子被王晓凤的诚意感动了,终于和老人达成和解。回到村上的郝某表示,没想到“老娘舅”、村干部办不成的事,到辉县市综治中心办成了。
作为一名专职调解员,王晓凤肩负着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重任。
2018年,陈女士因生意往来借给李先生16万余元。后经多次催讨,李先生迟迟未履行偿还义务,陈女士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辉县市人民法院将案件分流至辉县市综治中心,交由王晓凤进行调解。王晓凤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分别与双方进行了沟通。王晓凤针对此债务问题,对李先生深入分析了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而影响孩子就业的利害关系。经她多次调解,双方终于在还款额度上达成了协议,这桩历时8年的债务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人民调解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作为基层矛盾纠纷的“解铃人”,王晓凤怀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爱,用责任与爱心调解每一起纠纷,将一桩桩群众急难愁盼的糟心事,变成一件件服务群众的暖心事。自加入辉县市综治中心“山楂红”调解室以来,王晓凤共记录《调解日志》150余篇,成功调解案件70余件,成功率达46%,出色的调解工作业绩赢得了社会的好评,荣获2024年度“辉县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