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联合辉县市检察院
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英烈亭祭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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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凝聚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精神动力,近日,市检察院与辉县市检察院赴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联合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英烈亭祭扫活动。
辉县市三潭英烈亭的建立是为了纪念1948年在上八里镇石门店村北侧三潭处发生的一起英勇跳崖事件。在这次事件中,太行军区第五军分区49团的8名战士为了掩护主力部队转移,在弹尽粮绝后跳下数丈深的悬崖,7人壮烈牺牲,仅有1人幸免于难。他们的英勇行为被称为“八壮士跳崖”。1994年,辉县市政府在八壮士跳崖处对面岸崖上建了英烈亭。
在英烈亭前,干警队列整齐,认真聆听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向革命先烈敬献花篮,默哀鞠躬,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与崇高敬意。祭扫结束后,干警面向党旗,重温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誓言声声,回荡在英烈亭上空,彰显了检察干警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今后,两院将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将革命精神融入检察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信念,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展现新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初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孙芳 王竞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