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司法局

运用“加减乘除”法书写调解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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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长垣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大视野大格局、大责任大担当、大魄力大决心认识、谋划、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采取“加减乘除”法,绘就调解新“枫”景,书写人民满意新答卷。

  调解力量做“加法”,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夯实阵地基础

  一是成立长垣市人民调解协会。长垣市司法局聚力部门联动,整合长垣市法院、公安局、住建局、信访局等多方力量,成立长垣市人民调解协会,涵盖婚姻家庭纠纷、医患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

  二是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长垣市司法局发掘不同领域调解工作需求,积极推动成立婚姻家庭调委会、劳资纠纷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道路交通调委会等,推动行业纠纷行业化解。

  三是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长垣市司法局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75名懂法律、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热心调解事业的人才进入调解队伍,制作统一工作证并在社区信息公示栏张贴,同时印制调解工作记录本,推动调解队伍向专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矛盾纠纷做“减法”,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夯实和谐基础

  长垣市司法局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局面。

  一是专项行动化纠纷。长垣市司法局常态化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河南”“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2个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辖区,排查是否有矛盾纠纷需要调解,对于常见一般纠纷,第一时间登记受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处。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司法所工作人员共走访109村568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7件。

  二是所庭对接化纠纷。长垣市司法局与长垣市法院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配合新方法,在长垣市18个司法所开展“所庭联调”工作。司法所利用自身优势负责纠纷的前期调解和信息收集,法庭负责法律指导和司法确认,确保案结事了人和。目前,长垣市司法局共与长垣市法院对接人民调解案件6批180件,已调解成功50件。

  三是援调对接化纠纷。长垣市司法局与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模式,挖掘法律咨询背后潜在的矛盾纠纷,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对法律关系清晰、争议事实明确的援助案件,优先启动调解程序;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引导转入法律援助程序。长垣市司法局开展援调对接工作以来,共接收法律援助案件转为人民调解案件49件,成功调解案件11件。

  化解质效做“乘法”,提升调解队伍能力,夯实服务基础

  一是在队伍能力上下功夫。长垣市司法局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培训、“老带新”等方式,提升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二是在调解效果上下功夫。长垣市司法局注重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相关政策法规,通过鲜活的案例引导教育当事人和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释法,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是在调解氛围上下功夫。长垣市司法局及时总结提炼经验,挖掘培养典型,发现人民调解信息亮点,形成人民调解工作信息,通过媒体平台进行宣传,营造了了解调解、信任调解、选择调解的良好氛围。

  苗头隐患做“除法”,细化人民调解举措,夯实调解基础

  一方面,坚持发现“早”。长垣市司法局组织司法所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围绕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及时掌握、提前发现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另一方面,坚持处置“稳”。积极与法院沟通协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为当事人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无缝衔接,助力人民调解法治化。

  下一步,长垣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将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长垣、法治长垣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程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