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保明辞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2025年2月17日新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保明辞去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下一次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