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委巡察办

推动规范化建设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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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近日,红旗区委巡察办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全区巡察整改工作指导意见》,为全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更为明确的方向和操作指南。

  近年来,红旗区委巡察办致力于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量,将“严”字贯穿巡察整改始终,每轮巡察结束后,迅速组织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区委书记面对面将问题清单交办被巡察单位分管县级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压实整改责任。同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红旗区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协作联动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意识不强、措施不实、进度缓慢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已累计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10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在提升“改”的力度方面,红旗区委巡察办根据被巡察单位性质和职责,有针对性地制订整改指导方案,如对政法系统专项巡察的5个单位,统一制定标准,明确整改要求;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的8个单位,分类施策,靶向治疗。

  截至第七轮巡察结束,红旗区委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3320项,完成3300项,问题整改率为99.12%;推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27项,收缴、退回违规资金59.89万元。

  (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