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消防便民利企措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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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哲)日前记者了解到,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旨在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执法方式、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涵盖了简化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材料、严格控制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公开消防监督检查计划结果、推行柔性消防执法、电子送达执法文书、缩短注册消防工程师许可时限、优化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等八项内容。
对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材料的简化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过去,如要变更场所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往往需要提供多种材料,办理起来相对繁琐;而今后,对于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时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说明变更情形后,可不提供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救援机构就能直接办理安全检查许可文书并依法开展现场核查了。
此次,对执法检查的频次也进行了严格控制。其中,明确要求将专项整治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开展监督检查。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在有关信息公开方面,消防救援机构会每年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每月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消防监督检查结果。在实施监督检查前,还可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
此外,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许可时限大为缩短,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程序也更为优化。今后,申请消防工程师注册执业,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审查和作出注册决定的时限从原规定的不超过20个工作日,缩短为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通过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条件审核的人员安排在3个月内参加鉴定考核,每名考生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安排在同一天。考核次日公布成绩,鉴定考核合格人员在次月3个工作日后即可下载打印成绩合格电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