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小电驴”要有“文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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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 波
10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价格低廉和使用便捷,已成为城市居民重要的交通工具。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经超过3.5亿辆。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公众的出行便利度和安全,也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7年,新乡市荣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以来,倍加珍视这块“金字招牌”,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不断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五大创建”,着力巩固和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开展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活动,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奋力书写优异答卷。
文明出行你我他,交通安全靠大家。每一位居民在骑乘“小电驴”时,更应增添“文明范”。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灯、不逆行、不违规载人载物,在通过路口时,要注意观察转弯的大型车辆,提前减速避让,保持安全距离,确保“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做到宁等一分、不抢一秒,互相礼让、不抢车道,人人践行交通文明,争做文明有礼人,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在停放电动自行车时,对划定停放区域的,在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有序停放;对未划定停放区域的,停放时按秩序停放,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在禁停区停放。
文明骑乘电动自行车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骑乘的带头人、示范者,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打造城市文明的流动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