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取证 尽显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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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张法官依法公正判决,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近日,贵州省的小李带着父亲不远千里来到封丘县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该院副院长张清松手中,小李的父亲更是眼含热泪紧握张清松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今年22岁的小李是一名在贵州省某大学就读的大学生,自幼父母离异,和妹妹一起随父亲生活,家里还有年迈的奶奶。小李8岁那年,家里遭遇一场大火,本来就贫困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同时,这场大火也毁伤了他的面容。家庭的变故,并没有影响小李的学习,后来他顺利考上了贵州省某大学。为帮助父亲减轻经济负担,大一时,他便申请了休学打工。

  在休学打工时,小李意外加了一个陌生人的微信号,令他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个微信号改变了他的人生。2023年12月,小李经他人介绍认识了一个网名叫LL的人。互加好友后,LL向小李介绍快速赚钱的生意,并承诺只要小李帮忙取钱,就付给他一笔丰厚的报酬。

  面对天上掉馅儿饼的好事,小李曾一度想拒绝,但一想到家庭的困难和自己的学费,他又有些退缩,后来还是侥幸心理充斥了大脑。最终,他按照LL的设计安排,一路辗转来到封丘县,用自己的银行卡从某银行取出现金19.16万元。然而令小李没想到的是,他得到的不是丰厚的报酬,而是法律的严惩。案发后,小李投案自首。

  从品学兼优的学生到走向违法犯罪,这让案件承办法官张清松唏嘘不已,他详细阅读卷宗,深入了解案情。作为一名办理多年刑事案件的法官,他深知,法槌落下,决定的不仅仅是一起案件,有时甚至是一个人的一生。

  一方面,张清松被小李的人生遭遇深深触动。一名大学生,人生本有无数的可能,因为一次犯罪而折翼,对一名青春年少、风华正茂的学生来说,也太残酷了。另一方面,司法不应该是冰冷的,应该是有温度的。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小李最大的关怀,使之重拾人生的希望,走好今后的路,成为张清松重点思考的问题。结合案件情况,张清松觉得能够判处缓刑是最好的结果,既对小李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否定评价,又给予了一定的宽大处理,不仅有利于小李的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而且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但判处缓刑不仅要看案情,还需要结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以及小李居住地社区矫正部门出具的评估意见。然而,两次开庭审理时,公诉机关都不同意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小李居住地社区矫正部门出具的评估意见是不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理由是小李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父母离异多年,缺少家庭关爱。

  这一切,似乎决定为小李判处缓刑没有任何希望。但是张清松不愿放弃,他决定到小李的户籍地和居住地以及所就读的大学实地调查。

  于是,张清松冒雨来到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由于路窄、坡陡、弯多,他走了4个多小时,才到达位于山沟底部的小李家,却得知小李家按照国家扶贫政策,已经搬迁至铜仁市碧江区某社区。张清松来不及休息,立即联系村干部,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小李的小学老师等人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小李的家庭及个人表现等情况。

  随后,张清松又冒雨驱车270公里到达铜仁市。他先后找到小李所居住社区的居委会主任、驻社区第一书记等人了解情况。然后驱车赶到小李就读的大学,联系学校相关领导、同学等人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小李在上学期间的表现,为后续案件依法办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调查了解得知,小李在家、居住地以及学校期间一贯表现良好,使用社区矫正的社会危险性比较低,对所居住社区的不良影响较小。

  回到单位后,张清松及时和公诉机关及社区矫正机构沟通,促使公诉机关调整了量刑建议,社区矫正机构调整了评估意见。法院综合考虑小李的犯罪性质、情节、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态度及社会效果等因素,并结合公诉机关意见及司法局调查评估意见,认为小李的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最终,封丘县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小李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压在心头多日的石头终于落地,小李父子难掩激动之情,专程来到封丘县法院,为张清松及刑事审判团队送上一面锦旗,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

  (郭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