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检察院

坚持『三个导向 』全面提升案件评查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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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今年以来,原阳县检察院紧扣“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三个导向”,做到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助力案件管理现代化和法律监督质效“双提升”。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发力,完善评查工作机制。该院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案件评查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健全完善评查工作机制,院领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面对面”通报、“点对点”纠正,不断强化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精品意识。

  坚持问题导向,协同发力,健全创新工作举措。该院深入开展“提高站位、解放思想”大讨论,创新推行案件“件件评查”机制,以“高标准、严把关、精准评、全面查”为原则,对所有案件实施“件件评查”,构建“案管一体化”工作格局。把案卡填录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内容,督促纠正“重办案轻填录”思想。把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相衔接,做到案中监控和案后评查相结合,同时,及时准确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撰写综合分析报告。

  坚持效果导向,持续发力,深化评查结果运用。该院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办案质效的促进作用,在整改落实和评查结果的反馈运用上下真功夫、苦功夫、硬功夫,扎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要求,对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和瑕疵案件进行整改提醒。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建立评查与考评衔接制度,评查案件扣分计入检察业务考评、部门绩效考评和检察官业绩考评,纳入平时业绩考核、评先树优等项目,进一步深化评查结果运用。

(夏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