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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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将推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哲)记者日前从市消防救援部门获悉,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犯罪,根据上级部署,我市将聚焦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贯穿生产、销售和使用各环节。整治重点为建筑消防设施类和消防救援装备类产品,包括可燃气体探测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手提式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以及微型消防站配备的装备器材。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将全面摸清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并依法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存在涉嫌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以及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等行为;是否按规定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管理、贮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制度,是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要求。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符合《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调整范围的,将指导企业主动召回缺陷产品,消除安全隐患。
对生产、销售领域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厉处罚,防止流入市场;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严格督促整改,及时组织复查,并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或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企业,或违法违规开展检验检测的机构,我市将依法依规将企业、机构和责任人员失信信息推送至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