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保险行业协会
关于提高汛期防灾避险能力和用好保险服务的消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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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保险消费者:

  近期,我国多地出现特大暴雨、山洪和地质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当前,我市正处于“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期,按照各级党委和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为保护您的人身财产安全,更好地运用保险手段减少汛期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市保险行业协会向广大保险消费者进行如下告知:

  一、注意出行安全

(一)出门前及时关注汛期气象信息,在恶劣天气期间尽量不出行或减少出行。如确需外出,请根据气象部门和保险机构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发生的地区或者路段。

  (二)驾车出行时尽量避免车辆涉水,如遇涉水行驶,需慢速匀速前进,不要猛踩油门,以免轮胎打滑或发动机进水;如遇熄火,应避免再次启动车辆,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电话,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等候救援,避免因发动机进水或者电池损害等造成损失扩大。

  二、及时应急避险

(一)提前掌握应急避险知识,通过国家应急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公众号等途径,学习灾害事故预防避险常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城市内涝灾害发生时,行人车辆不宜在积水路段停留,应远离高压线路,来不及转移时,请立即寻找高处暂时避险。地质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后,请避免到山区出行游玩,远离河道,小心防范山区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

  三、做好出险救援

(一)如您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等相关保险产品,在出行时发生保险事故或者遇到车辆故障不能行驶等情形,可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电话寻求救援服务。

  (二)在等待救援时,请务必确保人身安全。车辆不能行驶时,可打开“双闪”提示危险;如遇水位持续上涨或者在桥下遭遇水淹,应立即离开车辆,前往安全处等待救援。

  四、关注保险保障

(一)您可以通过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电话、登录保险公司官方网站等方式,及时查询自己的投保信息,以便汛期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报案理赔。

  (二)车险综合改革启动后,车辆损失保险保障范围已涵盖地震、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如您的车辆出现相关损失,请及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确认是否投保相关保险,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办理后续理赔手续。

  (三)因汛期自然灾害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失,如您投保了相关险种,可及时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电话报案。保险公司将在汛期开通绿色理赔通道,提供更加便捷的理赔服务。对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如相关运营方投保了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也可以承担赔偿责任。

  (四)充分利用保险机制防范风险。如您希望在汛期人身和财产权益得到更为全面的保障,可重点关注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农业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等保险产品。在投保时请注意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免责条款等内容,以便在理赔时更好地维护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