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织密电动自行车“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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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在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产品追溯3个方面探索新路径,努力实现从“局部破题”向“全线突破”拓展,从“短期目标”向“长效监管”深化,坚持源头防控、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水平。

  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出台《新乡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办法》,从销售者义务、监督检查、主体责任落实3个方面,明确市场主体与基层监管单位的责任。印发《电动自行车零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明确经营各环节的风险点注意事项和法律责任,指导销售单位建立、完善良好的销售体系及售后服务保障机制。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的隐患排查工作,结合发现问题,与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签订《新乡市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发放《致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的政策告诫书》,并集中组织开展约谈培训工作,督促销售单位自查自纠、诚信经营,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规范责任落实体系。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出台《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守则》《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流程》《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公示栏》等经营行为规范,发放《主体责任平台小程序使用教程活页》,指导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在“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工业产品主体责任平台”规范录入企业信息。制定《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表》,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提升监管效率、减少基层负担;同时,聚焦基层执法薄弱环节,采用随机督导、暗访调研、跟踪复核的检查方法,“点对点”发现问题,“手把手”现场示范,帮助基层单位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确保问题整改“无死角”“不留根”。

  构建产品追溯体系。制定全市统一的电动自行车进销货台账模板,印发《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一本通》,明确将“产品认证信息”“生产企业信息”“供货企业信息”“购买者信息”等要素作为电动自行车进销货登记的重点信息,健全电动自行车从生产厂家到代理商、从零售店到使用者的全流程溯源要求,打造了格式化、可追溯的产品购销体系。

  出台《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责任告知书》,列入责任追溯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注意事项及双方责任,实现了全链条可追溯精准监管。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028家企业被录入省市场监管局主体责任落实平台,人员填写率达到90.0%。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约谈销售单位1027家次,签订承诺书1027家次;摸排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901家,发现问题110项,已解决109项;立案26件,已结案11件。

(王战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