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太阳村儿童救助中心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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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市太阳村儿童救助中心系无偿代养代教服刑人员特困子女的民办非社会组织。注册登记日期:2008年11月21日,统一社会代码:52410700683150285B,法定代表人:张淑琴。根据我国民政部门对特困未成年人要“兜底、兜净”进行救助的有关政策,新乡市太阳村儿童救助中心已圆满完成章程规定的服务宗旨,目前已将集中代养代教的服刑人员特困子女全部妥善安置完毕。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决定申请注销服务登记。

  新乡市太阳村儿童救助中心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慈善组织、监狱警官及社会爱心力量的大力支持与资助之下,管理团队带领爱心妈妈、辅导老师及爱心志愿者,始终坚持阳光慈善、快乐公益、接受监督的原则,按照集中代养与分散助养相结合的形式无偿救助服刑人员特困子女,累计集中代养代教特殊困境儿童320余名,培养出32名大学生和43名技校生,其中包括3名研究生。累计分散助养在家随亲属生活的服刑人员特困子女6441人(次),其中,包括237名当年在读大学生和214名在读高中生,将公益慈善和教育改造罪犯相结合,使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使孩子父母安心服刑,积极改造,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经理事会研究,决定申请注销登记。现已组建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请债权人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按相关规定处理。

清算组联系人:张淑琴。联系电话:0373-5709092,18911294005。联系地址:新乡市太阳村儿童救助中心(新乡县朗公庙镇南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