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人们 市民政局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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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满足我市群众5月20日和5月21日期间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合理安排办理结婚登记的等待时间,最大限度提高登记量,市民政局温馨提醒:

  1.双方任意一方户籍地为河南省的居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2英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到本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均非河南省户籍的居民,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2英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到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办理婚姻登记所提供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5.双方当事人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6.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现场引导,有序排队,不扎堆聚集,不大声喧哗。

  最后,市民政局温馨提醒:婚姻家庭美满幸福取决于男女双方的情感基础,只要感情深厚,每一天都是好日子,希望大家理性对待。

  附:新乡市各婚姻登记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