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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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行业管理的意见》解读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宗斌通讯员袁鹏艳)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行业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统筹行业气象设施建设、健全气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强化气象社会管理职责四个方面提出了13项重点任务,旨在提高气象行业管理的服务效益和社会效益,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统筹行业气象设施建设。成立新乡气象行业监测设施统筹协调委员会,统筹推进气象观测站网规划建设、监测信息共享等工作。气象部门组织开展气象监测设施现状普查,形成全市气象监测站网“一张图”。加强涉外气象观测管理,国家安全机关适时联合气象等有关部门开展涉外气象探测监管专项治理,及时阻断气象数据出境违法行为。
健全气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对气象探测环境、气象装备布局、气象装备目录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形成气象行业数据集。积极推进灾害和相关探测信息共享,构建“数据共享、技术共研、流程共融、系统共建、成果共用”的高效联动机制。建立气象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梳理汇总行业气象数据,推动部门间气象数据综合应用和成果转化。
加强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规范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制定公众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统一发布实施细则。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新闻单位要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24小时紧急播发制度,及时、准确、无偿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防御指南。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电信运营商,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属地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气象部门应加强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运行保障机制。
强化气象社会管理职责。强化气象领域监管和执法工作,保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行政管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建立健全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推动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科学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各级政府要协调督促各部门做好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推动全市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